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陜西省建筑職工大學聽課制度 |
2013-11-4 10:50:01 本站原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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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深入了解課堂教學情況,溝通教學信息,掌握教學動態,及時解決教學中存在的問題;為了有效開展教師間相互學習和相互促進,切實提高教學質量,確保教學中心地位,特制定本制度. 一、聽課要求 1.學校領導要帶頭聽課,黨政主要領導每學期聽課應不少于2次;分管教學和學生工作的校領導每學期聽課應不少于4次。學校領導聽課的目的旨在深入教學第一線,加強領導與師生的溝通,傾聽師生對教學工作的意見,及時解決教學中存在的問題。 2.學校主要職能部門領導也要聽課,教學處、教務處和學生處部門領導每學期聽課不少于6次。各職能部門領導聽課的目的旨在結合本部門的工作內容和范圍,深入教學第一線了解課堂教學情況,傾聽師生對教學工作的意見,及時解決問題。 3.全體專兼職教師均應按要求完成聽課任務,每學期不少于2次。教師互相聽課的目的旨在切磋教學內容,交流教學方法,改善教學效果,提高教學水平和教學質量。 4.每次聽課時間不少于1學時。聽課人員應至少提前5分鐘進入教室,一堂課結束前不得提前退出教室。 5.聽課人在課間要注意與學生交流,從側面了解學生意見。對聽課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反饋信息。聽課結束后要及時與任課教師交流意見,探討相關的教學問題。 6.聽課事先不打招呼,且授課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其他教師聽課。聽課教師應做好聽課記錄,認真填寫《聽課記錄表》,表中要有被聽課教師的和被聽課班級班長親筆簽名。聽課不受專兼職、課程和專業限制。 7.對于首次開新課的教師,教學處必須組織責任心強、教學水平高的同行教師聽試講,并在實際開課時跟蹤聽課1-2次,以對新開課教師進行分析幫助,保證新開課教師的教學質量。 二、聽課的組織管理 1.各級領導和所有教師要自覺遵守聽課制度。 2.教學處負責監督和管理全校聽課制度的執行情況。 3.聽課人員每次聽課后應及時與授課教師交換意見,涉及到環境設施、教風、學風等方面的問題,應及時與相關部門溝通解決。 4.所有聽課人員應于每學期第18周將聽課記錄表交教學處,由教學處將聽課記錄匯總整理。 5.聽課記錄表應于每學期第1周統一到學校教學處領取。 三、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,由教學處負責解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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